福州东湖数字小镇

[复制链接]
220 0
911124 发表于 2022-4-9 09:54:00 | 只看该作者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  • 项目区域:福建
  • 项目类型:文旅商业
  • 项目状态:未开业
  • 开业时间:2021
  • 项目面积:暂无
  • 项目城市:福州
  • 项目地址:长乐区滨海新城东湖数字小镇东湖路33号
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美陈行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美陈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
x
项目介绍

福州东湖数字小镇总面积3平方公里,其中占地面积1150亩,湖域面积3600亩,总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,总投资100亿,囊括产业研发、酒店会展、人才公寓、商业度假四大版块,计划于2020年全部建成投入使用。建成后,计划引进高端科技创新企业超300家,实现年产值超300亿元。2016年9月,东湖数字小镇获批成为福建省首批28个特色小镇之首,2018年11月,获评国家3A级景区。

福州东湖数字小镇围绕“产城人”融合发展模式及创新高效的设计原则,聚焦全球高新产业前沿,形成以3i(智能硬件+创意体验+知识交易)5A(产业功能区、创新学院区、技术研发区、展示交流区、商业体验区)为核心理念的新型特色小镇模式,创造性地构建“一个小镇,两条大街、三个中心、四大平台、五大产业、六大巨头”的产业生态结构,打造集投资、创业、居住、工作、休闲、体验、旅游于一体的科技、人文、生态的特色小镇。

配套设施

东湖数字小镇目前已与清华大学的经济管理学院、五道口金融学院、全球创新学院(GIX)、金融科技研究院、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以及中国信息化百人会开展战略合作,未来将围绕互联网技术、智能城市、清洁能源、金融科技、经济社会数据分析等领域,就智力引进、人才培养、成果转化、项目孵化加速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。

2017年8月18日,东湖数字小镇与中电数据、360、国信优易、浪潮、等大数据领军企业,共同与福州新区签署《大数据产业双创基地建设战略合作协议》,发起单位东湖数字小镇成为该联盟的秘书长单位。同时,东湖数字小镇积极引入微软创新学院,微软创新学院已经在2019年2月28日开课,预计三年将为福州培养12000名大数据相关专业人才。

东湖数字小镇联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、清华优秀校友及专业投资机构,成立清控道口创新基金,总规模100亿元。专注金融科技、医疗健康、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虚拟现实等领域的产业投资。东湖数字小镇还联合专业健康诊疗机构、专业投资机构成立董奉健康医疗投资基金,总规模20亿元。专注于生物技术、健康保健、专科服务、医药电商、医疗信息化、医疗健康硬件、医疗综合服务等多方面的医疗创新领域的投资。同时,东湖数字小镇也设立直投基金,首期规模5亿元,以战略投资者身份投资高科技创业企业,专注天使轮、种子轮,并整合多方资源,加强投后管理,助力创业企业快速成长。

开发商属性及简介
福建新东湖投资有限公司

福建新东湖投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成立,公司在建项目为“大东湖”和“数字福建产业园”,致力于打造科技、文化、旅游产业的城市开发运营商,缔造海西唯一科技智慧地产新标杆。

大东湖项目占据“大福州滨海新城”核心板块,其中一期总体定位“滨海国际度假特区”,项目总面积3150亩,一期开发规模为1150亩,建筑体量达100万方,一期总投资额约为60亿元。大东湖项目一期开发进度目标为“两年见规模、三年见成效、五年开发完成”。

大东湖,总体规划“湖景湾”、“海景湾”、“东湖国际公园”3大核心板块。项目涵括国际五星级酒店区、度假居住区、运动休闲公园区以及文化产业区组成,凭借国际空港、海景、湖景、高尔夫、公园、森林、温泉等国际公认的优质旅游度假资源优势,将成为“中国少有?福建唯一”的海西最佳滨海度假宜居项目,并将申报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。

数字福建产业园在省发改委、省数字办公室、福州市政府、长乐市委市政府的推动和支持下,5月27日经省政府省长办公会议批准选址在长乐滨海新城,总规划9.07平方公里,并被列为2013年福建省级重点项目。数字福建产业园一期启动区规划有企业总部、企业研发基地、电子商务中心、物联网应用中心、IDC中心、青年创业中心、智慧中心、国际五星级酒店、商务会议中心、教育培训中心、政务服务中心等,并配套有综合商务服务区及悦海湾公寓。

收藏
收藏0
分享
分享
支持
支持0
反对
反对0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发布主题
推荐更多+
广告位

服务电话

13162-888-987

QQ客服:512307020
关注我们 :

QQ- 美陈前沿网  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© 2001-2018 Comsenz Inc.  沪ICP备17030285号-1 沪ICP备18028019号-5